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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孵条件及入孵流程
2013-11-21 11:59  

一、申请入孵条件
    1、拥有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或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孵化园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办企业、初创型科技企业、创业团队;
    2、企业法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的综合素质高,开拓创新能力强,有较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个人信誉良好;
    3、企业或创业团队拥有与其研发、生产需要相应适应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
    4、企业或创业团队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企业有明确的章程、目标,有较完善的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及管理规范,有规范的企业运行机制;
    6、具有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且资金来源明确。
二、入驻程序
1、申请
    ①、企业或创业团队向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孵化园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并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孵化园入驻申请表》;
    ②、提交能证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书和材料的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项目鉴定报告、查新报告等;
    ③、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护照(留学人员)等证件的复印件;
    ④、提交企业(或项目)三年发展规划(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请入孵程序
    ①、拟入孵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向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孵化园项目部提交以上文件,由项目部进行初评,并签署初评意见;
    ②、初评通过后,由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孵化园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项目(或产品)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效益进行论证、评估,并给出评审意见;
    ③、评审合格后,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孵化园与拟入孵企业(或者项目)签署“孵化管理协议”、“房屋租赁协议”等有关协议后,领办人或负责人在孵化园的帮助下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入驻,正式入园,享受孵化服务,接受管理。


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行政楼331室 ;双华大道邻里中心2栋402室

联系人:王汇丰  王 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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